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保障北斗卫星通信终端配备工作的通知
发布人:张文华  发布时间:2016-05-04   浏览次数:610

中 国 地 质 调 查 局

  


中地调函〔2012〕号

  

中国地质调查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保障
北斗卫星通信终端配备工作的通知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 号),切实保障地质调查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在项目承担单位部署开展地质调查安全生产保障北斗卫星通信终端(以下简称“北斗终端”)配备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北斗终端配备工作。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生产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关系改革开放、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大局。北斗终端是地质调查从业人员的安全保障装备,是地质调查从业人员生命财产安全防线,各项目承担单位要从科学发展、安全发展和以人为本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北斗终端配备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抓紧抓好配备工作,保证所承担的地质调查项目安全顺利实施。

二、抓紧配齐配好北斗终端。承担中国地质调查局组织实施项目的野外从业人员、车辆、飞机、船舶应配备北斗终端。北斗终端设备包括个人、车载、机载、船载终端,在野外工作期间,每位从业人员随身携带个人终端,每辆野外工作车辆安装车载终端,并保持设备持续开机和正常使用。根据总体部署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每年按照不少于20%的比例逐年配备,其中在新疆、青海、西藏及大兴安岭等艰险边远地区工作的野外从业人员和车辆应优先加快配备。

三、做好经费预算编制工作。各项目承担单位应结合本单位野外工作任务和野外工作人员、车辆情况,编制北斗终端设备配备总体计划和年度配备计划,所需经费可在地调项目预算中列支。请各项目承担单位按照《北斗终端设备配备计划表》(附件一)的要求,填写相关内容,于2012年10月底前报中国地质调查局总工程师室,并按照项目管理权限抄送大区项目办、地科院项目办。

四、做好北斗终端设备采购和管理工作。根据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中国地质调查局已经招标确定北斗终端设备入围中标商和运营服务中标商(附件二)。各项目承担单位根据本单位北斗终端设备配备计划,从入围中标商中择优选购。北斗终端设备采购合同书见文件所附光盘。各单位在签订北斗终端设备订购合同后,应将订购单报中国地质调查局人事教育部。北斗终端设备运行按照《北斗终端设备运行注意事项》(附件三)管理。

五、做好北斗终端设备配备落实督查工作。局机关相关业务部室和大区项目办、地科院项目办,在地质调查项目立项论证、设计及预算审查等环节,要认真落实北斗终端配备工作,对具有野外工作任务的地质调查项目,要严格审查北斗终端配备计划情况。各项目承担单位配备北斗终端设备情况将作为承担野外工作项目的能力条件之一。

中国地质调查局局属单位北斗终端设备运行与管理,按照《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运行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办发〔2012〕50号)和《中国地质调查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北斗终端设备采购和配发有关工作的通知》(中地调办发〔2012〕51号)执行。

联系人:总工程师室,韩志军,010-58584638;

装备部,刘锋英,010-58584805;

人事教育部,覃家海,010-58584822。

  

附件:1.北斗终端设备配备计划表

2.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北斗终端

设备入围中标商和运营服务中标商名单

3.北斗终端设备运行注意事项

  

  

  

  

20129月5日


附件一:

北斗终端设备配备计划表

单位名称:(盖章)

设备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联系人联系方式

<填写电话、邮件地址等>

工作项目名称

工作起

始年限

野外工

作人数

野外工作车数量

计划配备北斗终端数量

2013年配备数量



























































































注:工作项目以2012年正在进行的工作项目和2013年计划安排的工作项目为准。


附件二:

  

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

北斗终端设备入围中标商和运营服务中标商名单

  

采购项目

入围中标商

中标金额(单价)

(单位:人民币元)

个人终端

成都国星通信有限公司

9,800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9,860

华安星科(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11,000

车载终端

北京北斗星通导航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10,000

北京神州天鸿科技有限公司

8,500

北京星地恒通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10,800

北斗运营服务

成都国腾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每个终端每年225

  

  

  


附件三:

北斗终端设备运行注意事项

  

1.北斗终端设备运行入网流程。各项目承担单位在签订北斗终端设备采购合同的同时,应与北斗运营服务商签订运营服务合同。

2.北斗终端设备基础信息录入。各项目承担单位在按照采购合同书和订购合同完成设备验收后,应及时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网址:www.cgssafety.com)准确填写终端设备类型、设备序列号、生产厂家、北斗卡号等基础信息。报送首批北斗终端设备订购单后,人事教育部安全生产管理处核发该单位用户名及密码。

3.北斗终端设备、人员、车辆信息绑定。各项目承担单位在野外人员和车辆出队前,应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上完成北斗终端设备与领用人(车)的信息绑定操作。

4.北斗终端设备使用。各项目承担单位野外人员和车辆在野外工作期间,北斗终端设备应持续开机。野外工作收队后,应及时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上解除北斗终端设备、人员、车辆信息绑定。

5.安全生产监控责任。各项目承担单位在中国地质调查局安全生产管理保障系统上对本单位野外人员和车辆的安全生产监控责任由各项目承担单位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