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发布人:张文华  发布时间:2016-05-04   浏览次数:340

中国地质调查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项目承担单位:

今年以来,在西部艰险地区开展野外工作的项目组先后发生两次人员失踪、车辆坠湖事故。为进一步加强地质调查安全生产工作,特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严格执行野外地质调查安全生产规定。项目承担单位要严格落实《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国家安监总局第35号令)、《地质勘探安全规程》(AQ2004—2005)和《中国地质调查局野外工作用车安全管理规定》。严格遵守进入新疆、青海、西藏三省区开展野外工作必须向野外工作站报到登记的规定。租赁车辆和雇用驾驶员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得租赁不具备营运资质的车辆和聘用没有当地野外驾驶经验的驾驶员;在艰险地区开展野外作业的车辆必须2辆以上同行,禁止车辆在湖、河、水库、沼泽地等冰面上行驶。野外作业人员和野外工作车辆要注意防止冰雪融化、河道开化、山体疏松、湿地易陷、泥石流等容易发生事故,保证野外工作安全。

二、加快推进野外安全生产保障装备建设。项目承担单位要进一步加强野外工作人员安全生产保障北斗卫星通信终端、救生包、劳保等安全生产保障装备建设。其中,自2012年起,在5年内承担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野外工作人员和工作车辆全部配备安全生产保障北斗卫星通信终端,每年配备安全生产保障北斗卫星通信终端的数量不低于本单位本年度承担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的野外工作人员总量的20%。其中,从2012年起,没有配备安全生产保障北斗卫星通信终端的单位和野外作业人员及野外工作车辆,不能承担艰险地区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项目野外工作,也不能作为国家公益性地质调查优选项目承担单位。

三、强化野外地质调查从业人员安全培训。项目承担单位要认真组织项目承担人员学习《野外地质调查安全手册》和《野外安全行车手册》及有关地质调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野外事故案例教育,以事故警示人,以制度约束人,进一步提高项目承担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野外工作人员要进一步加强野外生存、自救技能和急救知识学习,自觉遵守和执行野外工作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四、加强地质调查项目生产安全审查。建立健全地质调查项目立项论证、工作设计和野外作业安全审查制度。大区地调中心和地科院等设有项目管理机构的单位,要在计划项目立项论证时加强对项目(尤其是重大项目和部署在艰险地区的项目)生产安全条件和可行性审查;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在组织项目工作设计审查时,加强对项目组安全生产保障装备(包括北斗、救生包、劳保等)的配备和野外工作安全防范措施内容审查;工作项目承担单位要加强对项目组的野外出队安全审批,严格安全生产保障装备配备、出队前安全培训、野外意外伤害保险等安全生产条件。

五、妥善解决野外地质调查安全生产问题。项目承担单位要在计划、部署、检查、总结、评比项目工作的同时,同步做好项目安全生产工作;要在保障安全生产的前提下提高工作任务执行率,保证项目野外工作任务顺利完成;要加强对野外作业现场事故隐患的排查整改,坚持以老带新,关心野外职工工作生活,切实解决好野外安全生产工作的有关问题。新毕业或没有野外工作经验的人员不得独立在野外开展工作。

  

20121210